机关各部门:
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22年度综合考核工作的通知》(党办字〔2022〕19号)要求,结合机关党委实际,现就机关党委教师师德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机关党委在职教职工
二、考核依据
《安徽工程大学教师师德考核办法(修订)》(党字〔2021〕63号)
三、考核程序
1.个人自评
教职工个人填写《安徽工程大学教师师德考核登记表》,对个人年度师德表现进行总结,对照考核依据和要求,进行自我评价,提出自评等次。
2.部门评议
各部门根据教职工个人自评情况,结合日常表现进行评议,确定拟考核等次。
3.机关党委评议
机关党委根据各部门确定的拟考核等次,结合日常表现进行综合评议,确定考核等次,并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教师工作部。
四、考核等次
考核结果设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
各部门要按照文件要求,严格控制优秀等次的人数,按照不超过5%(按比例折算不足1人的可按1人计算)的比例确定拟考核为优秀等次的人选。
机关党委按照不超过考核总人数5%的比例确定考核为优秀等次的人选进行公示。
五、工作要求
1.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学校教师师德考核工作通知规定要求,认真组织考核和确定等次,及时准确上报材料。务必于12月16日之前将《安徽工程大学教师师德考核登记表》和《师德考核汇总表》的纸质版(签字盖章)和电子版交至A1103,联系人:余本祺。
2.各部门要切实做好师德考核的宣传教育,强化教职工职业道德和诚信教育,将诚信教育转化成教师的行动自觉。
中共安徽工程大学机关委员会
2022年12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