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召开2022年度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的工作要求,经各党支部评议、机关党委研究,56名党员被评定为“优秀”等次,名单如下:
臧亚平、万 飞、倪 放、李 林、张雅静、常澜潇、胡家露、仵广海、王龙飞、李 倩、黄朝阳、滕 敏、杜晓谨、
郑文君、赵静云、陶 涛、钱圆圆、王慧娟、王贵林、吴 敏、沈明领、倪 洁、管锦岭、刘 武、陈欣欣、靖亚丽、
高俊杰、宋建军、闫淑萍、高 倩、陈 静(科技处)、余本祺、黎新宏、丁雨晴、汤 云、施一新、刘亚萍、苏 霞、
宋 歌、夏慧敏、王 越、孙琳瑶、李 悦、秦 军、曹莉勤、韩 兵、孙 刚、胡孝忠、白大海、周 芬、金铸浩、
徐 伟、任竹红、郑 敏、李梦群、程 璐
特此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