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做好2022年度校级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余本祺发布时间:2023-06-25浏览次数:164

机关各部门:

    根据《关于评选2022年度校级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通知》要求,为认真做好机关党委2022年度校级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推荐工作,经研究,现通知如下:

    1.各部门组织教职工学习《关于印发〈安徽工程大学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办法〉的通知》(校人字〔2018〕46号)文件精神,认真做好推荐工作。

    2.各部门可推荐先进集体1个、先进个人1名;6月26日上午12点前将《安徽工程大学先进集体奖励申报表》和《安徽工程大学先进个人奖励申报表》的电子版和纸质版报送机关党委,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联系人:余本祺,2871203。

3.推荐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等次的人选,应从严掌握。近三年以来已获得学校表彰奖励的先进集体一般不再参加先进集体的评选;近三年以来已获得学校表彰奖励的先进个人一般不再参加先进个人的评选。

4.个人或集体成员近三年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被实行师德“一票否决”的受到党纪政纪处理的被追责问责的年度考核被确定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等次的出现意识形态问题、安全稳定问题、负面舆情以及被学校或上级单位通报批评的其他不应被推荐情形。

5.推荐评选向基层一线倾斜,向“吃劲”岗位倾斜,向表现突出的教工倾斜,尤其向在“三全六专”育人实践中表现突出、事迹感人的教职工倾斜。推荐处级干部,应从紧从严掌握。

6.机关党委召开会议按照推荐名额,推荐先进集体6个、先进个人4名报人事处。

                              

机关党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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