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机关党委“管理骨干”评选工作,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23年度管理人才评选工作的通知》《安徽工程大学管理人才激励办法》,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评选范围
七级及以下管理岗位的在职在岗人员。
二、推荐程序
(一)个人申请。本人提出申请,填写《安徽工程大学管理人才申报表》,要写清楚本人在“三抓”“三全六专”育人实践等方面的具体工作实绩(每一个实绩要写明本人承担的具体工作内容、取得的成效,1000字以内),并提供相关业绩的支撑材料。
(二)党支部推荐。各党支部按照评选范围和条件对申报人进行资格审查和工作实绩材料审核;对申报人的思想政治素质、组织处理、纪律处分、党风廉政、师德师风、意识形态等情况进行审核把关。综合研究后确定本支部推荐人选,进行排序,于12月28日下午3点-5点,将相关材料报送机关党委(实绩材料需同时报送电子版)(地点:A1104;联系人:吴梦琦;电话:2871200)。
(三)综合推荐。机关纪委对各党支部推荐人选进行审核把关后,机关党委制作、发放《机关党委“管理骨干”评选推荐票》,各党支部集体研究后推荐(本单位不推荐本单位人员)。推荐票上加盖推荐单位公章,于12月30日下午5点前投入A1103外票箱。
(四)机关党委评审。12月31日下午召开机关党委会,综合党支部推荐情况和工作实绩情况,确定“管理骨干”推荐名单,公示无异议后上报人事处。
三、相关说明
(一)坚持新时代好干部标准,把落实“三抓”工作要求和“三全六专”育人实践成效作为重要依据。推荐评选向实绩突出、表现优异的同志倾斜;向关键岗位、“吃劲”岗位倾斜;向勇于承担重大任务、复杂任务并取得突出成效的同志倾斜。
(二)近三年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与遴选。已获评人员三年内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撤销称号和待遇。
1.出现意识形态、党风廉政和师德师风问题的。
2.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
3.年度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等次的。
4.其他不应参与遴选或应当撤销称号及待遇的情形。
(三)其它未尽事宜按《安徽工程大学管理人才激励办法》执行。
机关党委
2024年12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