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支部、各部门:
根据《关于做好2024年度综合考核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机关党委实际,现就机关党委教职工师德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机关党委科级及以下教职工
二、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以《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安徽工程大学教职工师德师风承诺书》为主要依据。
三、考核程序
1.个人自评
教职工个人填写《安徽工程大学教职工师德与年度考核登记表》师德部分,对个人年度师德表现进行总结,对照考核依据和要求,进行自我评价,提出自评等次。
2.党支部评议
各党支部根据教职工个人自评情况,结合日常表现进行评议,确定拟考核等次。
3.机关党委评议
机关党委根据各党支部确定的拟考核等次,结合日常表现进行综合评议,确定考核等次,并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党委教师工作部。
四、考核等次
考核结果设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
各党支部要按照文件要求,严格控制优秀等次的人数(具体各支部分配比例见附件1)。
机关党委按照不超过考核总人数35%的比例确定考核为优秀等次的人选进行公示。
五、相关要求
1.师德考核结果作为教职工年度考核、评奖评优、职务晋升、职称评定、岗位聘用、干部选任、申报人才项目、申报教科研项目等重要依据,记入教职工个人档案。
2.师德考核未被确定为优秀档次的,年度考核不得评定为优秀档次。师德考核不合格者,当年年度考核应确定为不合格,应停止教学任务,调离教师岗位。
3.因学习进修等原因没有在岗正常履行教书育人职责的人员不得评为“优秀”等次。
4.各党支部要严格按照学校相关通知规定要求,认真组织考核和确定等次,及时准确上报材料。务必于12月31日之前将《师德考核汇总表》的电子版和纸质版(签字盖章)交至A1104,联系人:吴梦琦。
5.各党支部、各部门要切实做好师德考核的宣传教育,强化教职工职业道德和诚信教育,将诚信教育转化成教师的行动自觉。
中共安徽工程大学机关委员会
2024年12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