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对李艳宾等5名同志试用期满的干部进行考察,现将考察有关事宜预告如下:
一、考核对象
1.生物与食品工程学院副院长(兼职领导人员)李艳宾;
2.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副院长(兼职领导人员)李兴扬;
3.建筑工程学院副院长(兼职领导人员)张明;
4.电气工程学院副院长(兼职领导人员)黄宜庆、郭黎。
二、考核内容
包括德、能、勤、绩、廉五方面,在全面了解试用期内的思想政治表现、组织领导能力、工作作风、工作实绩和廉洁自律方面情况的同时,重点考核试用期内干部政治素质表现以及对所任职务的适应能力和履行职责情况。
三、考察组成员
组 长:林煦东
副组长:刘金斌 章靖平 朱文明
成 员:鲍 洁 黎新宏 吴梦琦
如对考察对象有不同意见建议,可向党委组织部或纪委办反映。
联系电话和邮箱:
党委组织部:0553-2871200 电子邮箱:zzb@ahpu.edu.cn
纪委办:0553-2871201 电子邮箱:jiwei@ahpu.edu.cn
特此公告
中共安徽工程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2025年5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