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党组织:
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5周年,充分展示学校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在加快推动学校高质量发展中的精神风貌,大力弘扬坚定信念、践行宗旨、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高尚品质,教育引导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锚定“三地一区”实现新突破和取得“三个新的更大进展”目标。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功勋荣誉表彰条例》《中共安徽工程大学委员会党内表彰实施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将开展学校党内表彰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表彰类别
先进基层党组织(二级党组织和基层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教师和学生)、优秀党务工作者等。
二、表彰比例
先进基层党组织:先进基层党组织(二级党组织)的数量为二级党组织总数的30%左右(拟表彰6至8个),先进基层党组织(基层党支部)数量为学校党支部总数的15%左右(拟表彰30个)。
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共产党员(教师)评选数量为学校教职工正式党员总数的4%左右(拟表彰60名),优秀共产党员(学生)评选数量为学校学生正式党员总数的4%左右(拟表彰40名)。名额应向教学科研、管理服务一线等基层岗位业绩突出的党员倾斜。
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数量为学校党务工作者总数的3%左右(拟表彰20名)。名额应向工作在一线的党务工作者倾斜。
三、表彰范围
先进基层党组织:各二级党组织和基层党支部。
优秀共产党员:组织关系隶属于学校党委的中共正式党员。
优秀党务工作者:学校党群部门的党员干部,各级基层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委员和纪委书记、委员,各学院党政办公室主任和专职组织员。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二级党组织要切实强化责任担当,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体现先进性、代表性和时代性。对未按规定条件和程序推荐的,经查实后取消资格。各二级党组织可按照《中共安徽工程大学委员会党内表彰实施办法(试行)》相关规定开展二级表彰。
2.严格把关推荐。各二级党组织参照评选条件,按照分配名额(附件1),经二级党组织会议研究确定后,向学校报送推荐对象(推荐对象需在本单位公示3天)。如推荐对象被学校表彰,二级党组织表彰可按照推荐顺序依次递补。连续获评学校2024年度、2025年度的“双强”党委(党总支)的二级党组织可优先推荐。
3.规范材料报送。各二级党组织要按照模板,规范填写上报有关申报表。纸质表格上报时请使用A4纸,表格中的姓名、单位名一律使用全称,请认真核对,确保准确无误。请以二级党组织为单位将推荐材料于2026年4月27日前上报组织部。
附件:
附件2:中共安徽工程大学委员会党内表彰实施办法(试行).doc
中共安徽工程大学委员会
2026年4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