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党建思想,落实《高校党建重点工作任务(2025-2027年)》部署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学校第四批新时代高校党建示范创建和质量创优工作(以下简称第四批党建“双创”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认真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强化党对高校的全面领导,增强高校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推进党建工作与学校事业发展深度融合。
面向全校培育创建2个左右党建工作“标杆院系”、10个左右党建工作“样板支部”,建设周期为2年(2026年10月至2028年9月)。
二、申报条件
(一)申请创建党建工作“标杆院系”条件
严格做到“五个到位”,所属基层党支部普遍做到“七个有力”。重点符合下列条件:
1.学院党组织原则上至少成立3年,且在2年建设周期内保持稳定。
2.党的十八大以来,学院党组织不断强化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履行政治责任,健全学院运行机制,模范执行党政联席会议制度,学院党组织会议制度健全、执行有力,落实党建工作重点任务,提升师生思想政治工作质量,促进学院人才培养、学科建设、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等工作取得优异成绩。
3.2024年以来,学院党组织曾获得校级(含)以上党组织的重要表彰,或在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中连续获得“好”或相应等次;所在学院多名师生获评校级(含)以上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或先进典型;所在学院承担校级(含)以上党的工作创新项目或重大研究课题,并发挥推广示范效应;在高层次人才、优秀青年教师和海外留学归国教师中发展党员工作成效突出。
4.2025年以来,学院党组织在党建和意识形态领域未出现过重大问题,未发生过重大稳定事端、安全事故和舆情事件;学院党组织在课堂教学、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官微等意识形态阵地管理方面,未出现过重大问题;学院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未出现违纪违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等,所在学院未出现违反师德师风有关规定等突出问题。
5.学校所辖党支部在新时代高校党建“双创”验收工作中未出现“验收不予通过”情况,有条件在建设期达到《新时代高校党建“双创”工作重点任务指南(院〈系〉党组织)》(附件1)所列要求。
(二)申请创建党建工作“样板支部”条件
严格做到“七个有力”。重点符合下列条件:
1.教师党支部原则上至少成立3年,学生党支部原则上至少成立1年,且在2年建设周期内保持稳定。
2.党的十八大以来,党支部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切实增强党支部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着力发挥在政治引领、规范党的组织生活、团结凝聚师生、促进所在单位中心工作等方面的主体作用,师生思想政治工作针对性和亲和力强,在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方面取得优异成绩。
3.2024年以来,党支部或党支部书记曾获得校级(含)以上党组织表彰,或在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工作中连续获得“好”或相应等次;至少1名支部成员获评校级(含)以上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师德典型、最美大学生、全国大学生年度人物、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称号;教师党支部在“双带头人”党支部书记培育、加强教师思想政治工作、促进所在单位事业发展等方面作出突出成绩,学生党支部在推进思想教育、专业学习、志愿服务、社会实践、就业创业等方面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4.2025年以来,党支部在党建和意识形态领域未出现过突出问题,未发生过重大稳定事端、安全事故和舆情事件;党支部成员及支部所在单位人员未出现违纪违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师德师风、在网络发表不当言论等问题。
5.有条件在建设期达到《新时代高校党建“双创”工作重点任务指南(基层党支部)》(附件2)所列要求。
三、组织实施
第四批党建“双创”工作在学校党委领导下,由党委组织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1.申报认定(2026年7月至9月)。参与申报的各级党组织要对党建工作基础、成功做法、特色经验等进行梳理和总结,统筹谋划2年建设周期和年度工作目标、实施计划、预期成果等,填写《安徽工程大学党建“双创”工作申报书》(附件3)。
各二级党组织要按照《重点任务指南》统筹做好组织申报和把关推荐工作,每个二级党组织申报“样板支部”不超过1个。
各二级党组织于2026年8月28日前将《安徽工程大学党建“双创”工作申报书》纸质版(一式一份)报党委组织部,电子版发zzb@ahpu.edu.cn。
2.创建达标(2026年10月至2028年9月)。入选的学院党组织和党支部要按照《重点任务指南》要求,坚持统筹规划和分步实施相结合、软件建设和硬件建设相结合、整体提升和品牌塑造相结合,按计划、分步骤开展培育创建工作。
建设周期内,创建“标杆院系”,要着重围绕强化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激发基层党建工作新动能、促进党建业务深度融合等出成果;创建“样板支部”,要着重围绕严格“三会一课”、创新工作方法、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等出成果。成果形式包括但不限于:(1)新时代立德树人工程实施进展成效;(2)高质量的基层党建工作体系;(3)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案例;(4)高校师生思想政治工作品牌、育人载体;(5)可复制、可借鉴、可推广的新时代高校党支部工作法、典型案例;(6)有较大影响力的宣传平台、网络阵地;(7)经验推广示范、辐射带动成效等。
3.中期评估(2027年9月)。党委组织部以目标管理和过程管理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培育创建工作管理考核。各建设单位应于2027年8月底前,提交中期工作总结和成果报告。
4.总结验收(2028年8月至9月)。各建设单位根据中期评价反馈意见,及时整改问题,推进任务落实,巩固建设成果,提升创建成效。各建设单位应于2028年8月底前,向党委组织部提交工作总结报告、培育创建成果汇编。新时代立德树人工程实施开展情况、党建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重要举措落实情况、辐射作用发挥情况、信息平台参与情况、负面清单自查情况、实地抽查情况等均作为验收重要依据。验收结果分为“通过”“暂缓通过”“不予通过”三类,“暂缓通过”的要求限期整改,再组织二次验收,“不予通过”的要严肃追责问责,相关验收结果作为评优评先、基层党组织考核和干部考核的重要依据。
四、组织领导
(一)精心组织,统筹协调。各二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创建工作,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认真谋划研究,切实做好申报、推荐和建设工作。
(二)统筹协调,有序推进。各二级党组织要做好统筹协调,把开展党建“双创”活动与落实基层党建提质增效年行动紧密结合起来,联创联动、互促互进。
(三)激励保障,示范带动。学校将为“双创”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支持,对创建成效明显的,在党建工作表彰评优上给予倾斜。各二级党组织要及时发掘、凝练、宣传入选党组织的经验做法、培育成果、创建成效,充分发挥引领示范、辐射带动作用,引领带动学校党建工作质量整体提升。
附件1:新时代高校党建“双创”工作重点任务指南(院〈系〉党组织).pdf
附件2:新时代高校党建“双创”工作重点任务指南(基层党支部).pdf
党委组织部 2026年7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