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6—2027学年第1学期 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培训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苏霞发布时间:2026-09-29浏览次数:10

各二级党组织,各分党校: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全国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规划(2024—2028年)》等文件要求,现就2026—2027学年第一学期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培训工作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标

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任务,深入学习习近平党建思想,突出党章党规党纪教育、理想信念教育和党性教育。引导入党积极分子端正入党动机、夯实理论根基,引导发展对象深化对党的认识、明确党员标准。

二、培训时间

即日起至12月下旬。

三、培训对象

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

四、培训形式

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由校院两级党校共同组织实施,校党校将于10月下旬召开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集中开班式,集中视频学习1次,由分党校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培训工作(附件1)。发展对象培训班由承办分党校负责组织实施培训工作(附件2)。

五、培训内容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党建思想、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为主要内容,突出政绩观教育,将“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作为培训必修课,系统开展党章党规党纪、党史、理想信念、宗教观、时政热点等教育培训。具体培训内容可参考党建读物出版社出版的《入党教材》。以课堂教学、专题辅导、案例教学、交流研讨等形式进行。

六、培训学时

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集中培训时间不少于32学时,其中专题讲座不少于4次;发展对象培训班,集中培训时间不少于3天或24学时,其中专题讲座不少于5次。

七、培训考核

1.考核构成与评定。学员考核由平时成绩和结业考试两部分构成。平时成绩占40%,主要依据学员出勤、课堂表现、学习笔记及日常综合表现评定,其中学员累计请假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总学时的 1/7。结业考试成绩占60%,采取闭卷方式。结业考试试题由校党校负责命题,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由培训班班主任(由主办分党校指定)负责具体考务组织、阅卷及评分工作。

2.成绩公示与备案。培训结束后,学员平时成绩、结业考试成绩、总评成绩及优秀学员评选结果须在规定范围内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各主办分党校须将结业(优秀)学员名单(附件5)等相关材料报校党校审核备案。

3.优秀学员评选与表彰。各主办分党校按考试合格学员总数的15%评选“优秀学员”,其总评成绩须达到80分以上。结业审核通过者,由校党校颁发结业证书,优秀学员由主办分党校予以表彰,校党校颁发荣誉证书。

4.学习总结与材料归档。学员须结合思想实际,完成一篇思想汇报和一篇不少于1500字的党校学习小结(填写在《党校学员考核表》(附件6)上)。各主办分党校负责培训期间各项材料的整理、归档及总结工作。

八、相关要求

1.压实主体责任,强化统筹管理。各二级党组织、各主办分党校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培训实施方案,并于开班前一周将培训方案、教学安排表(附件3)、学员登记表(附件4)报送校党校审批。

2.创新培训形式,提升培训实效。各主办分党校应积极创新教学形式,用好“共产党员网”“学习强国”等平台,促进线上线下融合。鼓励邀请老党员、先进典型开展案例教学,打造分党校教育品牌。分党校校长、副校长每年讲党课不少于1次。校党校将对各分党校开展督查指导,结果作为分党校评价的重要依据。

3.统一办班规范,做好总结归档。培训班次统一命名为“XX学院分党校2026—2027学年第1学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XX学院分党校2026—2027学年第1学期发展对象培训班”。规范结业发文工作,结业时应印发结业暨表彰决定。相关培训新闻报道可及时报送校党校。

 

附件:

附件1:2026—2027学年第1学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安排表.docx

附件2:2026—2027学年第1学期发展对象培训班责任划分表.docx

附件3:培训班教学安排表(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docx

附件4:培训班学员登记表(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xlsx

附件5:培训班结业(优秀)学员名单登记表(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xlsx

附件6:党校学员考核表.docx

           

 

中共安徽工程大学委员会党校

2026年9月29日